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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中合资投资设立法人案例

本案是有韩国个人与中国个人共同出资设立外商投资法人的案例。


外国人投资法人设立

  • 公司名称:OOO株式会社

  • 投资比例:韩国 6 : 中国

  • 投资资本金:1,000万韩元

  • 设立日:2026年05月08日

  • 主要办理文件:

    • 1. 证券取得申报书

    • 2. 营业执照



OOO株式会社是中国方面投资者入境韩国后,以现金方式直接存入投资款的案例。


原则上,外国人在韩国设立国内法人时,如需被认定为外国人投资企业,投资资本金应达到1亿韩元以上。但即使投资金额低于1亿韩元,也可以在韩国设立法人。不过,通过低于1亿韩元的海外投资设立韩国法人的程序,与1亿韩元以上的外国人投资企业设立程序存在差异。


和音律师事务所为确保该程序顺利进行,迅速代办并完成了从证券取得申报设立法人登记营业执照开设法人账户的全部流程。



外国投资者以低于1亿韩元的投资金额,也可以在韩国设立法人。

投资金额100万也设立法人公司。


所有程序全部由本事务所亲自办理,并可使用中文、英文、日文等语言进行母语级别的沟通,确保与客户之间沟通顺畅、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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